
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5-048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5,738,393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3.90元的价格向1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863,302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4,999,897.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4,295,181.9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0,704,715.84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1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2日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号)。
(二)募集资金变更和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根据《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司基于战略规划优化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运营情况等因素,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预计完成时间和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等作出相应的调整。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结合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上述变更情况,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实际投 累计投入募 项目拟/实际投入
号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 集资金 募集资金与累计投 备注/预计完成时间
入募集资金差异
1 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 28,964.58 28,964.58 0.00 2024 年 4 月已终止
设项目(注①)
2 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 1,582.59 1,582.59 0.00 2025 年 3 月已终止
建设项目(注①)
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
3 中心建设项目(注 17,028.09 17,028.09 0.00 2025 年 3 月已结项
①)
2025 年 3 月增加项目
4 新型电网侧储能电站 29,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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