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5-03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周二)14:00
? 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周四)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周二)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周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至2025年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7.00 《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 √
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有关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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