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5-06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其中章周虎先生、张秀平
女士、刘金平先生、胡杰武先生、严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发出表决单 9
份,收到有效表决单 9 份。
(四)董事会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董事长方祥建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李建军、冯忠波、金国林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李建军、冯忠波、金国林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董事章周虎、李建军、冯忠波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董事章周虎、李建军、冯忠波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 199,8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将
由 1,064,602,139 股变更为 1,064,402,339 股,注册资本将由 1,064,602,139 元变更
为 1,064,402,339 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章程备案手续。本次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信息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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