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二)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2025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长
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2025 年 9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0 月 7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
务等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
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长期激励计划第二期暨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5 年 11 月 25 日,根据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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