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DUN’AN ARTIFICIAL ENVIRONMENT CO.,LTD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 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第一节 股 东......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五章 董事会......22
第一节 董 事......22
第二节 董事会......25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第七章 监事会......32
第一节 监 事......32
第二节 监事会......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4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8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9
第一节 通 知......39
第二节 公 告......3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2
第十二章 附 则 ......4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颁发《关于同意变更设立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上市[2001]99 号)批准,以原浙江盾安三尚机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512063Y。
第三条 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79 号
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00 万股,于 2004 年 7 月 5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DUN’AN ARTIFICIAL ENVIRONMENT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浙江省诸暨市店口工业区,邮政编码: 31183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5,436,182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委在公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和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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