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二零二五年四月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23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天健审〔2025〕3-304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邓华明、马露露
审计报告正文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奇股份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
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奇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
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
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七)、五(二)1 及十五(一)。
天奇股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2024 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29.60 亿元,其中
产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15.01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50.70%,建造合同收入为人民币 14.55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49.15%。
天奇股份公司销售商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对控制权的转移时点进行判断,据此
确认销售收入。天奇股份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
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
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在确定履约进度时,天奇股份公司管理层需要对工
程承包合同的预计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
由于营业收入是天奇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
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针对产品销售收入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
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及客户签收单等;对于
出口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 针对建造合同收入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
有效性;
2) 检查建设工程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包括判断履约义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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