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0:59:04 股吧网页版
天奇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小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叶小杰,作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职,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叶小杰,男,1986 年出生,厦门大学财务学博士,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访问学者。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兼任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微创心脉医
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8 年 12 月起至 2024 年 12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天奇股份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 本报告期应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大会次数
姓名 次数 数 数 数 会议

叶小杰 9 9 - - 否 5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未对任何议案提出异议,也未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职业经历等进行全面核查与讨论。

2、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重点对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及内审工作报告、内控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期货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审部就年度审计事项保持沟通,及时跟进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监督及核查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积极督促其如期完成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及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认真审阅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及发放方案,并对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核查。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发生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具体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