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马元兴,作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职,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马元兴,男,1958 年出生,中国籍,高级会计师、教授、中国会计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职教学会常务理事兼院校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现任江南影视艺术
职业学院副院长。自 2018 年 12 月起至 2024 年 12 月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未对任何议案提出异议,也未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重点对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及内审工作报告、内控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期货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监督。年度审计前,本人与年审机构沟通重点审计事项及年审工作安排;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与年审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跟进年审进展情况,确保年审工作按时、有序、顺利完成;年审完毕后,本人与审计机构就年审结果进行交流讨论,本人认为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公允。
2、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认真审阅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及发放方案,并对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核查。
3、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职业经历等进行全面核查与讨论。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发生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具体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形;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频繁沟通。本人充分了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包括业务拓展、市场竞争等方面的发展态势;深入掌握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有效
务状况进行了全面的评估。上述工作为本人评估公司的运营状况、提出合理建议提供了全面、深入的依据,有助于公司不断优化治理结构、提升经营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与中小股东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搭建与他们沟通的桥梁。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了充分的互动交流,详细解答投资者关于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