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503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 户中 22,589,592 股不参与此次权益分派。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052,193,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22,589,592 股
后的股本总额 1,029,603,4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3.5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60,361,192.8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即 0.3424858 元/股=360,361,192.8 元÷1,052,193,000 股。综上,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424858 元/股。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
光”)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052,193,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22,589,592 股后的股本总额
1,029,603,4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3.5 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股利 360,361,192.8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拟派发的现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实施,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一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2,589,592 股后的 1,029,603,4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500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15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1 日。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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