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已就相关情况知会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情况,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精工集成科技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1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和其他有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
2 领导小组浙上市[2000]12 号文件批准,以 作领导小组浙上市[2000]12 号文件批
变更设立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 准,以变更设立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工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号:3300001007111。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3629566F。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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