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经营和发展质量(以下简称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在开展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四条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升公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立足提升公司质量,依法合规运用各类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通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以及通过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六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不得出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思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依据市值管理的客观规律,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实施市值管理,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实时化、常态化主动跟进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日常执行和监督工作,并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和监测分析等具体工作。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根据职能分工和功能定位积极支持与配合,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或措施。
第八条 董事会是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一)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董事会应当建立起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第九条 董事长作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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