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946,964.20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 定 计 提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4,527,842.60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42,464,564.33元,减去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67,149,002.70元,合并报表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607,734,683.23 元 。 母 公 司 2024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145,278,426.03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527,842.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7,593,829.41元,减去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67,149,002.7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61,195,410.14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61,195,410.14元。
出于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按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预案为: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519,793,44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所持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份109,982股后的应分配股本 519,683,4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7,952,518.7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库存股份数量如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公司实施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4年度,公司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合计77,952,518.7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3.05%。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236,133,521.40
元,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14.37%,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7,952,518.70 67,149,002.70 91,032,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6,946,964.20 180,362,590.65 292,091,045.18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607,734,683.23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461,195,410.14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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