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二〇二四年度
关于对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M10116 号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德豪润达”)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M10119
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段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述: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德豪润达 2024 年度合并净利润为-1.98 亿元,合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为-0.81 亿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合并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70 亿元,合并流动负债为 7.90 亿元,合并流动资产为 5.12 亿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德豪润达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发表带解释性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M10116 号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高新投”)和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投资”)提交仲裁申请,分别要求德豪润达根据相关协议以24,301.23万元和16,657.23万元收购其持有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颐半导体”)的股权。
2023 年 4 月 23 日,德豪润达与蚌埠高新投和蚌埠投资签订《关于蚌
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约定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蚌埠高新投和蚌埠投资撤回上述仲裁申请,并放弃以任何方式向德豪润达主张任何相关权利、权益、主张或索赔。截至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日,框架协议尚未生效,蚌埠高新投和蚌埠投资是否会撤回上述仲裁申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就上述仲裁及框架协议得到执行的可能性以及如果执行对德豪润达可能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进行调整。我们对德豪润达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同时,由于存在可能导致对德豪润达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我们在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
2025 年 4 月 18 日,德豪润达与蚌埠投资和蚌埠高新投签署《关
于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德豪润达拟回购蚌埠投资持有的三颐半导体 16,000 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 5.5290%)、蚌埠高新投持有的三颐半导体 10,000 万元出资额(对应出资比例
3.4557%),即合计 8.9847%股权。2025 年 4 月 23 日,蚌埠高新投、
蚌埠投资向蚌埠仲裁委提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公司收到蚌埠仲裁委出具的【(2022)蚌仲决字第 431 号】、【(2022)蚌仲决字 135 号】决定书,蚌埠仲裁委决定同意蚌埠高新投、蚌埠投资的撤回仲裁申请。导致 2023 年度保留意见的事项已经消除。
德豪润达 2024 年度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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