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审计报告
安徽锐拓电子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200F126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中国·上海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审计报告 1-3
2 资产负债表 1
3 利润表 2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3- 4
5 财务报表附注 5 - 6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 429 号
2201-2202 室(200120)
TEL: 021-6840 6125 FAX: 021-6840 6125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5]200F1269 号
安徽锐拓电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安徽锐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锐拓”)财务报表,包
括 2024 年 11 月 30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 1-11 月、2023
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安徽锐拓 2024 年 11 月 30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1-11 月、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安徽锐拓,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
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
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二对编制基础的说明。安徽锐拓
编制财务报表是为了满足相关主管部门使用,财务报表仅为安徽锐拓 2023 年 1 月
至 2024 年 11 月的个别财务报表,不包含合并财务报表。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
的审计意见。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安徽锐拓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安徽锐拓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安徽锐拓、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安徽锐拓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安徽锐拓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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