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10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6 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
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
际亲自出席董事九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和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关于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董事会决定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即从 5.12元/股调整为 4.72 元/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等。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股权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
以 2026 年 10 月 9 日为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以 4.72 元/股的价格授予 38 位激励对象合计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等。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核查意见;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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