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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09 18:33:08 股吧网页版
伟星股份: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10-10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星股份”)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
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决定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程序

1、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六
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拟采取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形式,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2,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预留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拟
授出权益总数的 13.04%,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97人,授予价格为 5.22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实施本激励计划以及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浙江天册”)就本激励计划的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
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同时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2、因有激励对象岗位变动,其已不再适合成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股东会授权,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决定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97 名调整为 196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000 万股保持不变;会议同时审议通过
了《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以 5.22 元/股的
价格授予 194 名激励对象(公司副总经理林娜女士和董事会秘书黄志强先生暂缓授予)合计
1,942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意见;浙江天册和荣正咨询也就前述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根据股东会授权和本激励计划关于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事项,决定将授予价格(含预留)从 5.22 元/股调整为 5.12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意见;浙江天册和荣正咨询也就前述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
准登记,1,942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

4、根据股东会授权,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
两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58 万股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意见;浙江天册和荣正咨询也就前述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58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至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000 万股全部完成登记并上市,尚预留 300 万股
待授予。

5、因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
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股东会授权和本激励计划关于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事项,决定将预留授予价格从 5.12 元/股调整为 4.72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意见;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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