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星股份”)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
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5 年 12 月 5 日为授予日,向两名激
励对象授予合计 5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程序
1、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六
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采取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形式,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预留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3.04%,占公司总股
本的 0.2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97 人,授予价格为 5.22 元/股。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浙江天册”)就本激励计划的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5 年 9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7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
发 表 意 见 ,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 刊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
及相关事项,同时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根据股东会的授权,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决定将本激
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97 名调整为 196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000 万
股保持不变;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以 5.22 元/股的价格授予 194 名激励对象(公司副总经理林娜女士和董事会秘书黄志
强先生暂缓授予)合计 1,942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21 日。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意见;浙江天册和荣正咨询也就前述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本激励计划关于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事项,决定将授予价格(含预留)从 5.22 元/股调整为 5.12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意见;浙江天册和荣正咨询也就前述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核准登记,1,942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
6、根据股东会的授权,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两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58 万股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5 年12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意见;浙江天册和荣正咨询也就前述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董事会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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