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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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9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含预留)的核查意见
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因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发布了《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将以 2025 年 10 月 29 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00 元(含税)的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关于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行为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对董事会调整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委员签名:
张永炬: 张 莉: 章卡鹏: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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