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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6 18:18:09 股吧网页版
伟星股份: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7

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5 年 9 月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97 人,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在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管理骨干和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16,888.9653 万股的 1.97%;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16,888.9653 万股的 1.71%;预留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3.04%,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16,888.9653 万股的 0.26%。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2,200 万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1.88%)仍在实施过程中,因此目前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7、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 5.22 元/股。

8、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发生权益分派、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9、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5 个月。

1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

市日起 17 个月、29 个月和 41 个月,预留授予部分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1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考核期为

2026-2028 年的三个会计年度,每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 10%、40%、50%,各年

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业绩考核目标

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17 以 2022-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
限售期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日 10%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平均数为基数,
29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026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52%。

第二个解除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29 以 2022-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
限售期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日 40%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平均数为基数,
41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027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4.22%。

第三个解除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41 以 2022-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
限售期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日 50%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平均数为基数,
53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028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3.84%。

注:上述考核年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数值作为计算依

据。

12、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其合法的自筹资金。公司承诺:不为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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