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5-125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0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5亿元。2023年9月22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239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3年9月20日止,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1.81元的发行价格向包含招商局投资发展在内的十三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19,729,04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997.83元,扣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计人民币71,809,947.67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428,190,050.16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19,729,043.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7,708,461,007.16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亿元(含10.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CMSK】2025-110)。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情况
为规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开设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相关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名称 账号 专户用途 存放金额(人民币
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 443066436015003951432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0
深圳华强支行
注1: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华强支行无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故由有管辖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实际本协议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华强支行履行,该协议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华强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乙方”)、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于近日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43066436015003951432,截至2025年11月26日,专户余额为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0万元。
2.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深交所主板监管规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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