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优先股发行后适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 (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
点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11 月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01,797,599 股,于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01,797,599 股,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2015 年 12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上市。
交所”)上市。 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于【】年【】月【】
日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股,于【】
年【】月【】日在深交所上市。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每股面值一元。 其中,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060,836,177 股,均 第 二 十 二 条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为普通股股。 9,060,836,177 股,优先股【】股。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五) 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可以依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 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收购公司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收购公司股份后,属于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情形的, 股份后,属于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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