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购买资产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 。现将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0 号)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向深
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 602,008,952 股股份,购买深圳市南油
(集团) 有限公司 24%股权以及深圳市招商前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8866%股权。本次交易的标
的资产已经过户至上市公司,并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0 号)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 11.81 元的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719,729,04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9,999,997.83 元,扣除约定的承销
费 (含增值税) 合计人民币 55,485,655.00 元后,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实际收到上述 A 股的
募股资金人民币 8,444,514,342.83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全部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 人民
币 71,809,947.67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28,190,050.16 元。该募集资金
净额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德师报 (验) 字 (23) 第 00239 号验
资报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29,942,315.05 元,公
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40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人民币 116,929,349.40 元 (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人
民币 18,681,614.29元)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 9
月,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续
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为长春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招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招商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招政置业有限公司、重庆招商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合肥朗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州宁盛置业有限公司、合肥招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鸣谦置业有限公司、南京耀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与上述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
信证券、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履行正常,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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