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声 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
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
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
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
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
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
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
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
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
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 风险提
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发行人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招商
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948 号)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
过 100 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 15 亿元)。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8,878,185.05 万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4.2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9.74%。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64,986.01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6,069.64万
元、676,664.88 万元和 532,223.50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
利息的 1倍。发行人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投资者适当性条款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
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
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三、上市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
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
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四、评级情况
根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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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