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9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公司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4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4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6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7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0
第五节 股东会的通知......11
第六节 股东会的提案......12
第七节 股东会的召开......12
第八节 股东会的表决及决议......14
第五章 党委......17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18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18
第二节 董事会......20
第三节 独立董事......23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4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26
第八章 民主管理与工会组织......27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8
第二节 内部审计......3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1
第十章 劳动人事制度...... 31
第十一章 通知和公告...... 31
第一节 通知......31
第二节 公告......32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3
第十三章 章程修改......35
第十四章 附则......3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企、合规经营,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治企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企业集团暂
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函(1994)13 号文批准,以公开募集的方式设立;在深圳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一九九七年七月,根据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司规范化的规定,公司依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181247M。
第三条 公司于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七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批准,首次发行了
人民币普通股 91,000,000 股。其中,发起人存量净资产折股 70,720,000 股,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16,700,000 股,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 3,580,000 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和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的股份分别于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八日、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
招商积余)。英文名称:China Merchants Property Operation & Service Co., Ltd. (英文简称:
CMPO)。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华富路 1004 号南光大厦 2 层
B 段 201 室,邮政编码 51803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0,346,060 元。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自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九日至二○三五年五月二十九日。经营
期满时,办理延期手续。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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