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8 16:28:05 股吧网页版
招商积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9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

体修订如下:

1、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董事会下设“审核委

员会”的表述统一更名为“审计委员会”,条款仅做前述调整的,不再逐一列示

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符号调整等不再逐一列示。

除上述调整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余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全面行 第一条 为明确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
使好董事会的各项职权,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规范 全面行使好董事会的各项职权,规范董事会议事方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招商局积余产
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
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 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行使
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计划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案; 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案; 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
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修订前 修订后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其中,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决定 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下述涉及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2、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