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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9:07:13 股吧网页版
招商港口: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5-069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资助对象:Terminal Link SAS(以下简称“TL”);

2.资助方式:股东借款;

3.资助额度:19,600,000.00 美元;

4.资助期限:10 年或协议双方书面确定的其他期限;

5.资助利率:8.25%;

6.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本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尚须提交本公司 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财务资助概述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代码:00144.HK,以下简称“招商局港口”)拟以自有资金通过股东借款的方式向其参股子公司 TL 提供 19,600,000.00 美元的财务资助(以下简称“本次财务资助”或“本次交易”),TL 的控股股东 CMA CGMSA(法国达飞集团公司,以下简称“CMA”)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贷款利率为 8.25%,贷款期限为 10 年或协议双方书面确定的其他期限,资金用途
为支持 TL 旗下全资子公司牙买加金斯顿港 Kingston Freeport Terminal
Limited(以下简称“KFTL”)的西堆场扩建项目投资。KFTL 近年来每年完成箱量稳定上升,2024 年完成箱量已贴近码头设计总箱量,面临经营瓶颈,码头管理层建议扩建码头西堆场以增加码头设计总箱量。出于对 KFTL 业务发展情况和经营预期的预测,经内部评估,认为项目具备商业可行性,决定执行,由 TL 双方股东按出资比例向 KFTL 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鉴于本公司董事、首席运营官、总经理陆永新先生担任 TL 的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永新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Terminal Link SAS

公司性质:私人公司

住所:4, Quai d, Quai, 13002 Marseille, France

法定代表人:Christine Cabau Woehrel

注册资本:4,887.04 万欧元

成立时间:2001 年 11 月 12 日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码头的投资、发展和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 CMA 通过 CMA Terminals Holding 持股 51%,招商局港口通过
Direct Achieve Investments Limited 持股 49%。

实际控制人:无

(二)简要历史沿革

TL 成立于 2001 年,总部位于法国南部城市马赛,最初为 CMA 的全资子公司。
2013 年 1 月 25 日,招商局港口与 CMA 签订《股权购买协议》,以 4 亿欧元的价
格购买 TL 下属码头组成的资产包的 49%股权;TL 旗下其余码头资产和项目在股权购买协议签署前,CMA 已通过资产重组方式将其转入其码头资产管理和投资平
台 CMA Terminals Holding(由 CMA 全资拥有)。2013 年 6 月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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