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1683 号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 日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贵公司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招商局港口公司的责任。我 们对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贵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
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贵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 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
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说明(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1683 号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为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洁
中国 北京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