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下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本公司 2024 年 12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本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本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本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本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本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局港口(华南)营运中心、招商港口(华南)散杂货营运中心、招商局保税物流有限公司、漳州招商局码头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前海湾置业有限公司、招商局货柜服务有限公司、招商局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海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漳州招商局厦门湾港务有限公司、科伦坡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汉班托塔国际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巴西巴拉那瓜集装箱码头、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港口(舟山)滚装码头有限公司。体系内单位
已全部纳入评价范围,内部控制覆盖公司比率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生产管理、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市场营销、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暂无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本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本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在定量判断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对定性标准更进一步细化。本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性标准:
如果一项缺陷或者缺陷组合导致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如下事项,或者该缺陷或缺陷组合能够直接导致如下事项的发生,该缺陷或缺陷组合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本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定量标准:
判断依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以本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 错报金额≥判 判断标准 5%> 错报金额<判断标准
合并报表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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