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1663 号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 日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招商局 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 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 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贵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1663 号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为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
于其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洁
中国 北京 吴惠煌
2025 年 4 月 1 日
附件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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