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承销的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机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已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
1582 号文注册同意,批文签发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平安证券亚联机械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亚联机械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组成。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平安证券针对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资格进行核查,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发行人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3 年 9 月 21 日,深交所股票上市委员会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 2023 年第 74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深交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第 74 次会议已经审议同意亚联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亚联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人关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相关事项的审批
2024 年 11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上市的战略配售。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一)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须符合《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一)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二)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三)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按照本细则规定实施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五)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六)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战略投资者。”
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股份限售安排以及实际需要,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对象如下:
序号 投资者全称 投资者类型 限售期(月)
平安证券亚联机械员工参与战略配售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
1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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