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5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6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并于2025年7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17,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现有总股本为156,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25,427,3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4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0,572,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0%。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股份数量为627,3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1日(星期四),因2026年1月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2026年1月5日(星期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的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1月5日(星期一)(因2026年 1月 1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27,3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7,060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限售股类型 所持限售股份总 占总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份数
数(股) 比例 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627,311 0.40% 627,311 0
配售限售股份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比例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变动增减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股 比例
数量(股) (%) 数量(股) (%)
一、有限售条 125,427,311 80.40% -627,311 124,800,000 80.00%
件股份
其中:首发前 117,000,000 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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