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慕景丽)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慕景丽,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士,厦门大学国际法硕士。2008年5月至2012年5月,任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2012年5月至2014年11月,任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11月至今,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年11月至2022年11月,任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2024年3月,任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诚信的原则,积极出席公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会次数
慕景丽 6 4 2 0 0 2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所召开的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事项、聘任审计机构、变更董事会秘书等议案,严格按照《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进行表决。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任中介机构,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
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
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参会、参加培训等,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亦积极关注和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积极参加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培训。同时,关注媒体对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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