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7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证券代码:001380
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
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六年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5 年 12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6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已会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保荐机构”或“平安证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中伦律师”)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立信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所使用的名词释义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的问题 黑体
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订补充 楷体加粗
目 录
问题一...... 3
问题二...... 44
问题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430.80 万元、
4,349.94 万元、-19,836.67 万元和 17,882.85 万元,2024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为负,2025 年度由负转正;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11,233.45 万元、16,747.03 万元、23,405.06 万元和 20,932.96 万元,报告期内呈增长趋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64.39%、66.91%、68.30%、67.36%;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 59.31%、52.48%、50.82%、44.9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3,051.72 万元、50,106.18万元、85,884.58 万元和 71,957.82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7.13%、40.31%、46.16%和 50.97%;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 13,163.64 万元、29,287.40 万元、41,371.83 万元和 47,881.92 万元,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4,258.88 万元、19,265.45 万元、25,331.65 万元和 29,462.43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17.13%、10.51%、12.02%和 10.50%,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
额分别为 53,562.23 万元、79,370.38 万元、100,177.42 万元和 90,825.96 万元,
以流动负债为主。
公司 2025 年 1-9 月新增对杭州炬坤机器人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该笔投资
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请发行人:(1)结合与主要客户的销售结算政策、主要供应商的采购结算模式等因素量化分析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25 年度由负转正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并说明是否符合《注册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的相关规定;结合所在行业特点、公司自身经营情况、主要负债期限,说明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现金流的影响及合理性,公司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支付债券本息。(2)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合作时间、是否签署长期协议、报告期内客户结构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主要客户构成重大依赖,并说明与相关客户合作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具体情况、合作时间、采购具体内容、报告期内供应商结构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主要供
应商构成重大依赖。(3)结合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产品销售价格变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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