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证券代码:001380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waway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 26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华纬科技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中诚信将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可转债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存续期间出现对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间隔期间
公司一般按照会计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将进行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应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为前提,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者半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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