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对华纬科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的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中公司为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公司拟在原“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产线项目”、“新增年产 8000 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及“年产 900 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 10 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中分别增加全资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纬)为实施主体,同时增加相应实施地点。
二、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鉴于公司下游客户对稳定杆产品需求旺盛,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快速形成产能以配套客户需求的能力,为更好配套下游主机厂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提高公司供应链协同效率和响应速度,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本着更加审慎的原则,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对“年产 900 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 10 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 华纬科技股份有 浙江省诸暨市千 华纬科技 浙江省诸
稳定杆和年产 10 万套机 限公司、华纬汽 禧路、重庆市渝 股份有限 暨市千禧
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 车零部件(重庆) 北区临空前沿科 公司 路
设项目 有限公司 技城
“年产 900 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 10 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
设项目”总投资 25,000.0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16,934.07 万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 16,722.01 万元。
三、相关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市场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根本利益,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事项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华纬科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赵宏、金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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