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5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44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目 录
一、 审计报告 1—2
二、 附件
1、 董事会专项报告 1—10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44 号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腾达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腾达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腾达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上述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腾达科技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腾达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天津市 2025 年 4 月 24 日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和《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6.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128.2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771.77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划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
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
中联验字【2024】D-0001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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