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腾新材”“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翔腾新材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55号《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171,72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93元,共募集资金496,777,917.46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2,290,564.6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64,487,352.83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22,153,711.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2,333,640.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4,233.36 万元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预计拟使用募集 实际拟使用募集资金
资金
1 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 30,068.47 30,068.47 24,125.36
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608.00 12,608.00 12,608.00
3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7,500.00 7,500.00
合计 50,176.47 50,176.47 44,233.36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对“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调整前) 态日期(调整后)
1 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 2025 年 1 月 17 日 2026 年 1 月 16 日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募投项目“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
足结项条件。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的募集资
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累计已使用募 利息收益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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