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薛文进,作为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 2024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
本人薛文进,公司独立董事。194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1978 年 9 月至 1983 年 12 月,就职于电子工业部三十一研究所,任显示研究
室、所办课题组长、副主任;1984 年 1 月至 1997 年 5 月就职于电子工业部五十五
研究所,任计划处、国家平板显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处长、常务副主任;1997 年
6 月至 2001 年 12 月,就职于深圳科技工业园总公司,任副总工程师;2006 年 6 月
至 2009 年 12 月,就职于南京瑞福达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10 年
1 月至今,任南京平板显示行业协会执行会长、专家委员会主任;2019 年 8 月至今,任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省光电显示产业联盟执行理事长、专家委员会主任;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存在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情形。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相关资料,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均亲自列席,认真听取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主要开展以下了工作:
1、2024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召集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组织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会规模和构成的议案》,目前公司董事会人员及构成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活动的要求。
2、2024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年度定期报告中对行业数据、市场趋势和竞争格局等描述的准确性进行审核,确保充分揭示行业相关的风险并提出建议,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督促外部审计的工作进度,评估外部审计师是否充分考虑了行业特性,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对年审会计师的工作进行评价;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评
估公司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应对了行业特定的合规要求,尽可能规避行业合规风险;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利润分配预案、现金管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进行监督审查,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重要事项的监督作用。
3、2024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及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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