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森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海森药业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 万股,发行价格 44.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5,616.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人民币 67,571.85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312号)予以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截至 2024 原计划达到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12 月 31 日累 年 12 月 31 预定可使用
号 诺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日投资进度 状态日期
[注 1]
年产 200 吨阿托伐他汀 2027 年 4 月
1 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 32,000.00 3,004.50 9.39% 30 日[注 3]
项目[注 2]
2 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楼 11,546.11 4,876.52 42.24% 2025 年 3 月
建设项目 31 日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6,500.00 456.29 2.77%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0,046.11 8,337.31 - -
超募资金投向
1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注 4] - -
2 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资 3,525.74 - - -
金 [注 5]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7,525.74 4,000.00 53.15% -
注1:以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注2: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200吨阿托伐他汀钙等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300吨A-40(阿托伐他汀钙)等特色原料药建设项目”,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总额及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注3: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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