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饶立新作为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被选举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饶立新,男,196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董事、党委委员;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党委委员、董事;现任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饶立新 4 2 2 0 0 否
1、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4、本人不存在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2 2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2024 年 12 月参
加了与年审会计师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审计工作的现场沟通会,及时掌握 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及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本人经常与公司内审部负责人沟通,对公司内审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意见。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了依据。2024 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等重大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运作规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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