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1 18:39:14 股吧网页版
兴欣新材: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星
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
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汀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80,372,08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5.23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0,170,74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5.07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股份201,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1,989,34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788,00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1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人,代表股份201,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349,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4%;
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弃权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38%;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255%;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7%。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349,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4%;
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弃权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66,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38%;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