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星
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
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汀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84,484,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下同)的69.91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4,155,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4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329,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2人,代表股份6,102,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772,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7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9人,代表股份329,7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9%。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4,440,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3%;反对3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3%;弃权11,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57,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98%;反对3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7%;弃权11,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5%。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38,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2%;反对3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弃权
13,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55,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16%;反对 33,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447%;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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