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〇二五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有持有人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解锁安排的,持有人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条款与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告的《绍兴兴欣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一致。
风险提示
一、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在初始设立时不超过 124 人,其中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 4 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766.8682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2,766.8682 万份,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兴欣新材 A
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并持有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 236.8894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12,320.00 万股的 1.92%。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受让股份数量根据参加对象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11.68 元/股,为本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标的股票的比例分别为 50%、5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目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前,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九、存续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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