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期权简称:智微JLC2,期权代码:037419。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 24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36.5282 万份,行权价格为 15.90 元/份。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止。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因申报等工作所需时间,原可行权起始日期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变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自 2025 年 5 月 19 日起,符合行权条件的 24 名
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1 月 14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
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温安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
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3 年 1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 月 2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智
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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