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 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 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 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922,554.0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1,606,627.5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81,606,627.55元为基数,提取10%即8,160,662.75元作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再减去当年分配现金股利30,056,901.28元(含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89,299,869.5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32,688,933.04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5年4月24日总股本250,429,6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034,373.60元,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招股说明书中公司关于分红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实施的现金分红金额为20,067,131.28元,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40,101,504.88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事宜,因此,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股份回购金额合计为40,101,504.88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1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表:
项 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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