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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8 15:31:31 股吧网页版
永顺泰: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应对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9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应对管理办法

(2025年2月11日制定,2025年12月26日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顺泰”或“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永顺泰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者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永顺泰及下属子公司。

第四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者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者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者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负面情形或者事件。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永顺泰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舆情工作组”),由永顺泰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
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舆情应对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舆情应对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部门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管理工作的日常职能机构设在永顺泰资本投资
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汇报舆情工作组,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第八条 永顺泰各职能部门、下属子公司需配合开展舆情信
息采集相关工作,及时向资本投资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做好舆情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工作。

第九条 永顺泰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
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积极面对、主动作为: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以积极面对、主动作为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科学应对: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以系统运作的意识,深入调查和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系统化地制定和实施应对方案,积极引导,科学应对,掌握主导权,减少不良影响,塑造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总整理并将有关情况汇总至资本投资部,资本投资部核实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的情况后,须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

(三)对于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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