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规范和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与董事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对公司重大交易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二)对重大交易(提供财务资助及提供担保除外)的审批权限如下: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交易的定义见《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三)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如下: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 万元的交易;
2、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0.5%的交易。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5%的,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的其他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