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001335 证券简称:信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1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 1069 号浙江信凯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治先生。
6.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9 日(星期四)
7.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70,593,9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5.30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70,304,6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5.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4 人,代表股份 289,2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08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2,398,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55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109,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2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4 人,代表股份 289,2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8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
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0,467,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14%;
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6%;弃权 12,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272,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423%;
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73%;弃权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03%。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吴旭日、张理清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案文件
1.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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