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5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暨停牌核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
股票价格自 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期间价格涨幅为 213.97%,
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短期内价格涨幅较大,已严重背离公司基本面,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停牌核查。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1331,证券简称:胜通能源)自 2025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自核查结束并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交易日。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显著偏离大盘指数和行业指数,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已明显偏离市场走势,存在较高的炒作风险,目前公司股价已严重偏离上市公司基
本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截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盘价 46.31
元/股,静态市盈率-773.81,市净率 8.63。根据中上协行业分类,截至目前,公司所属燃气生产与供应业静态市盈率为 18.20,市净率为 1.95。公司的市盈率和市净率与同行业的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股价短期内连续上涨,可能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勿受市场情绪过热影响,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期间价格涨幅为
213.97%,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短期内价格涨幅较大,已严重背离公司基本面,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就股票交易波动情况进行停牌核查。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相关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四)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吉胜先生、张伟
先生、魏红越女士及龙口云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同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弦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新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承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村扬帆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深圳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显著偏离大盘指数和行业指数,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已明显偏离市场走势,存在较高的炒作风险,目前公司股价已严重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截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盘价 46.31 元/股,静态市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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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