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8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2 月 12 日以来连续 6 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到 77.22%,显著偏离大盘
指数和行业指数,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已明显偏离市场走势,存在较高的炒作风险,目前公司股价已严重偏离上市公司基本面,未来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截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收盘价 26.14 元/股,静态市盈率-436.78,市净率 4.87。
根据中上协行业分类,截至目前,公司所属燃气生产与供应业静态市盈率为18.01,市净率为 1.89。公司的市盈率和市净率与同行业的情况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仍为液化天然气采购、运输及销售,未发生重大变化,收购方不存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资产重组计划,收购方不存在未来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收购方不存在未来 36个月内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
3.按照本次交易需求,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魏吉胜、魏红越、王兆涛、宋海贞、姜晓、刘军、刘大庆、张健、姜忠全拟申请豁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前述豁免事项尚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是否能够审议通过豁免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权益变动涉及的关于经营者集中事宜出具批准或同意的决定或出具不予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5.公司主营业务为 LNG 采购、销售以及运输服务,我国 LNG 价格实行市场化
定价机制,公司盈利情况受市场供需、天然气价格等多重因素影响,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受 LNG 市场行情影响,公司净利润连续两年为负,目前公司股价与公司基本面差异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胜通
能源,证券代码:001331)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12 月 18 日、12
月 1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相关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四)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吉胜先生、张伟
先生、魏红越女士及龙口云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同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弦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龙口新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智行创机器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
市弘源泰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弘源祥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公司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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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